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200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施行,把突发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也就是武警部队主要参与处置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