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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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史记老饕餮《烈女传之邓玉娇传》:
有女邓玉娇者,正青春年少,于野三关镇充杂役,或以修脚小技苟活焉。五月十日,有该镇小吏三员,曰邓贵大、黄德智并邓姓者一,聚而饮,饮而思淫,遂至邓玉娇役作之所。斯时也,邓玉娇浣衣,而黄德智先入,见其美壮,以淫语亵,邓愠,斥其非,邓贵大醺醺继入,淫欲勃勃,见邓玉娇不从,乃大怒,出囊中钱,拍击邓女之首曰:“得非以我等无钱乎?”继之用强,扑邓女于椅,欲行奸淫。邓女强挣而起,再扑,再起再扑,邓女大怒,忽出修脚利刃,直刺其喉,黄德智大骇,前搏,邓女横刀宰之,重创黄,而随行之邓姓者,心胆俱裂,骇立而已。邓贵大酒血狼藉,未几毙,黄德智者嗷嗷待毙,而邓女掷刀于地,挽发从容报警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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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邓玉娇案
邓玉娇事件,亦称“邓玉娇杀人案”、“邓玉娇刺官案”、“邓玉娇杀淫官案”等,是2009年5月10日晚发生于中國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的一起宾馆女服务员出于正当防卫目的意外刺死、刺伤镇人民政府人员的刑事案件。此案发生后迅速名震全國,争议甚广,邓玉娇也被许多民众称赞为“当代烈女”。同類案件有清代山東萊州府的陶文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