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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体育中心撞人事件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Tony讨论 | 贡献2024年11月14日 (四) 18:56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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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體育中心驾车撞人事件,指的是2024年11月11日晚间发生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的恶性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事件中一62岁男子樊维秋驾驶车辆衝入珠海市體育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健走步道無差別绕场撞击人群,事件造成38人死亡,47人受傷(不含自杀未遂之肇事者1人)。该事件被珠海市公安局命名为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经初步调查后,官方认为其动机係因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结果不满而积怨行凶。 2024年12月27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並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樊维秋死刑並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维基百科:珠海体育中心撞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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