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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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订婚強姦案是2023年5月在中國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發生的一起婚姻糾紛以及強姦案件。 (维基百科: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2023年1月,大同一男子席某某通過婚介所认识一位女子。2023年5月1日,席某某与女方订婚,同時男方給女方家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男方還表示结婚一年后會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方姓名。
女方指控 2023年5月2日,女方宴请男方席某某。後來席某某和女方共同前往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14层房内。女方指控席某某不顾自己反对,强行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女方点火烧屋内柜子、窗帘,並通过樓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但被席某某拖至房内以及被夺去手机。当晚,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
女方後将10万元彩礼及两枚戒指退至婚介机构,婚介机构通知男方领取,男方沒有领取。
男方辯解 男方席某某母親表示,在2023年5月2日女方要求立即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之後結婚时要再給額外的10万元彩礼给她。男方家庭不同意,女方就控告男方强奸。席某某表示二人有亲密接触,但无实质性性行为。兩人发生亲密接触后,女方还曾洗澡。
2023年12月25日,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認定席某某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该行为构成强奸罪。男方当庭提起上诉。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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