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的版本间的差异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第20行: | 第20行: | ||
王全璋强调,自己在受审过程中,从未录制任何[[强迫认罪|认罪视频]],也没有做过任何有罪的陈述。他说:“案件在警察阶段,我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写。” | 王全璋强调,自己在受审过程中,从未录制任何[[强迫认罪|认罪视频]],也没有做过任何有罪的陈述。他说:“案件在警察阶段,我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写。” | ||
<ref>[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2020/07/%e3%80%90404%e9%87%8d%e7%82%b9%e3%80%91%e7%8e%8b%e5%85%a8%e7%92%8b%e8%87%aa%e8%be%a9%e8%af%8d%ef%bc%9a%e6%94%bf%e6%b2%bb%e3%80%81%e5%8f%b8%e6%b3%95%e8%bf%ab%e5%ae%b3%e8%a6%81%e4%be%9d%e6%b3%95/ 【404重点】王全璋自辩词:政治、司法迫害要依法,要专业,要靠谱]</ref> | <ref>[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2020/07/%e3%80%90404%e9%87%8d%e7%82%b9%e3%80%91%e7%8e%8b%e5%85%a8%e7%92%8b%e8%87%aa%e8%be%a9%e8%af%8d%ef%bc%9a%e6%94%bf%e6%b2%bb%e3%80%81%e5%8f%b8%e6%b3%95%e8%bf%ab%e5%ae%b3%e8%a6%81%e4%be%9d%e6%b3%95/ 【404重点】王全璋自辩词:政治、司法迫害要依法,要专业,要靠谱]</ref> | ||
− | |||
== 参考资料 References== | == 参考资料 References== | ||
第26行: | 第25行: | ||
<references /> | <reference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数字时代相关文章=== | === 中国数字时代相关文章=== | ||
2023年3月18日 (六) 01:58的版本
王全璋(1976年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山东省五莲縣人,维权律师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北京執業,常代理敏感案件、大量代理法輪功信仰案做無罪辯護、农民土地案、基督徒案,維護弱勢群體利益,以健全法治為主要領域,例如山东记者齐崇淮案、原三级警督王登朝案的辩护申诉等。他主張「就得不斷碰撞抗爭」。2015年中國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被政府抓走後,杳無音訊超過一千天(9年4个月又4天),成為「709案最後一人」,據稱期间曾遭電擊等酷刑。(维基百科王全璋)
酷刑之后必然伴随着不准说出酷刑的威胁。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女士偕同她的朋友们进行了长期的勇敢抗争,终于在2019年6月28日见到了狱中的王全璋。但是,她没有想到,王全璋见到四年未见的妻子、儿子和姐姐,更多的表情却是冷漠和焦躁”像编好程序的呆滞的木头人”。他还高声对她说:”我很好!监狱对我很好!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在刚刚出狱的一次采访中,德国之声记者希望他分享一些被关押时的细节,他回答说:”我总共被关押在四个不同的监狱与两个不明的地点,但我其实更希望外界能把焦点放在我整个案件的办案逻辑上……”
2020年6月19日,王全璋接受日本媒体共同社的专访,首度披露他在审讯过程中遭受的酷刑。王全璋受访过程中一度声泪俱下,将他被关押在天津的地点形容为”酷刑的温床”。他说他曾经被”当做猪一样的”按压到地上;被连续掌掴好几个小时,最终被迫签署口供,文件中称他承认自己接受外国资金试图颠覆国家;被要求高举双手站立15个小时,虚弱到连要站立几分钟都十分困难。 [1]
在 709 大抓捕五周年这一天,今年 4 月才刑满获释的维权律师王全璋,在社交媒体微信发表题为《政治、司法迫害要依法,要专业,要靠谱》的“自辩词”,指控2015年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他的过程中,进行“极其严重的违法操作”。微信以文章遭用户举报,内容违反法规及政策为理,将此文删除。
王全璋在自辩词中以自身受审过程举例说,任何一位人权捍卫者,都会是中国政权最重要的敌人。 “你的一举一动丶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会被记录丶被建立档案,被拿出来拷问。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上规定了公民很多的自由和权能,但是权力机器的把持者有更多的自由和权力,当这些自由发生碰撞,个体的自由就变得脆弱不堪甚至完全消失。”
王全璋强调,自己在受审过程中,从未录制任何认罪视频,也没有做过任何有罪的陈述。他说:“案件在警察阶段,我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