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媒体”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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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3日 (六) 13:03的版本
"坚持党管媒体原则。这是党的全面领导在新闻舆论战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的必然要求。在传播方式和媒体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强调党管媒体原则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这一点不能有任何含糊。同时,对那些影响越来越大的网络平台和新媒体,也必须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和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都要纳入管理范围,所有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都要实行准入管理。”这“两个所有”的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加以落实,做到新闻舆论阵地延伸到哪里,党管媒体的原则和制度就落实到哪里,确保各级各类媒体都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决不能有“特殊成员”和“舆论飞地”。各级各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应划清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西方新闻观的界限,自觉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坚决抵制所谓“社会公器”“第四权力”等错误观点,努力做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 [1]